根据《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》(建设部令第153号)和《关于印发<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>的通知》(建市[2007]第101号),经审核,陈灵宝等2595人符合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,高用琴等129人不符合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;段会武等231人符合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,周新天等5人不符合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;黄荣等9人符合一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。现在中国建造师网(
http://www.coc.gov.cn)上予以公示,公示截止日期为2009年11月19日。
一、如对不符合一级建造师注册条件的名单有异议,申请人可在公示期间下载填报《注册申诉表》,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,经省级注册管理机构审核、确认并加盖印章后统一报送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,逾期不予受理。